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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 关于开展特需专家门诊诊查费项目价格标准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1-24  来源:医保价格科  点击量:438


为提供不同层次的医疗服务,满足部分患者的特殊医疗服务需求,根据《广元市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方案》(广发改【2017】144号)文件精神和医疗服务价格相关政策,结合医院实际,为充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参照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和四川省人民医院及市级医院门诊诊查费收费标准,拟开展“特需专家门诊诊查费(特邀专家)”、“特需专家门诊诊查费(三级专家)”特需医疗服务项目,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不属于医疗保险报销范畴,费用需患者自行承担。现将拟开展的特需专家门诊诊查费项目名称、计价单位、价格标准、项目内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计价单位

价格

项目内涵

特需专家门诊诊查费(特邀专家)

100元

1.特需专家门诊应诊专家须具备副主任医师(含副主任医师)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津贴;担任或曾担任全国、省学科专委会常务委员以上者;硕士或博士生导师。

2.为保证服务质量,每一病人获得的服务时间不少于20分钟,每个专家每个门诊日挂号不超过20个。

3.专家上特需门诊的,每周在基本医疗门诊的应诊时间不得少于在特需医疗门诊的应诊时间。

4.有导诊护士为有需求的病人提供咨询、挂号、导诊、交费、取药等方面快捷的一条龙服务。

特需专家门诊诊查费(三级专家)

30元

特需专家门诊应诊专家须具备副主任医师(含副主任医师)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津贴;担任或曾担任全国、省学科专委会常务委员以上者;硕士或博士生导师;专业技术三级岗位。

以上项目公示时间:2022年1月24日-2022年1月28日,从2022年1月29日起执行该收费价格,在公示期间对收费价格标准有任何异议,请与医院医保价格科联系,联系电话0839-338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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